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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5 15:3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28       报名截止:2021-08-06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5]38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21年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6名,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42名、县中医医院招聘35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4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9名、乡镇卫生院招聘6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67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衡山县2021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衡山县2021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术资格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1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4日8:00—8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7月24日8:00至2021年8月6日18: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对岗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招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体检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咨询,电话为0734-5810169.
(3)网上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于8月6日18:00前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费成功后,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可到衡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办理减免报名费的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8月8日9: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6)报考者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人员,需填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医技岗位的报考人员需在毕业后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以毕业证书的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8)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在笔试之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8月9日8:00至8月13日18:00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pta.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四)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14日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理论(40分)和专业知识(60分),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工作日)内,需要查分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8室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规定办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五)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体检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分岗位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并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2.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的结果为准;学历证书和有关资格证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3)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体检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限1次。
(六)体检
1.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入围末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办理编制、工资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费证明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守招聘纪律
1.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等关口。
3.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4.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有关招聘信息和招聘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方式不畅通等其他个人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衡山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0734-5823698
咨询电话:
衡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4-5812968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4-5810169
九、本公告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