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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6 16:3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1-12-12
2021湖南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五批非事业编制招聘11人考试公告
根据我院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度医院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医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德才兼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二)学历及能力要求:
均要求取得学历、学位双证。其他需求详见《2021年第五批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所述“本科”均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
(三)英语要求:“CET四级”表示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同等英语水平。副高及以上职称及部分岗位英语不作要求。
(四)年龄要求:本科不超过28岁(1993年1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2岁(1989年11月1日后出生)。院前急救科年龄放宽40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医师岗位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后出生),正高职称年龄放宽至50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1年第五批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任何招聘信息以我院官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要求(仅接受邮箱投递资料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2日24:00时。
2.网上报名邮箱:nhfyrlzyb@vip.163.com
3.报名资料
(1)①《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非事业编制招聘考试报名表》、②《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非事业编制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承诺书》、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非事业编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请在附件下载,其中①、②需手写签名扫描或拍照);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现有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导师签名,培养单位盖章)、有学历层次要求的提供学历层次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3)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扫描件、个人简历;
(4)医师资格证。报考医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专业执业范围的医师资格证。
(5)住培合格证。报考医师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岗位要求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规培合格证,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规培成绩合格证明。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对规培不作要求。
(6)岗位其他需求。
请将以上资料打包压缩,邮件命名为“应聘科室+应聘岗位+姓名”,如:心血管内科+医师+张三,发送到报名邮箱(nhfyrlzyb@vip.163.com)。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需于应聘前取得。
(三)考试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将我院官网进行公示。本次考试未收取考试报名费,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他人。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与时间、防疫要求等其他信息另行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以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非事业编制员工管理及待遇参照本院事业编制员工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734—82794058279010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734—827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