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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怀化市溆浦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人)

发布时间:2021-06-19 11:3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8       报名截止:2021-06-30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溆浦县2021年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公告发布网站:溆浦红网(https://xupu.rednet.cn/)、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人员(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本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员额制教师;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同底免冠正面近照3张报名。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

  2、本县以外考生有工作单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溆浦县市场监管事务中心综合管理8(岗位代码31)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溆浦籍退役军人有效证明。

  4、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员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采用本人凭身份证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准考证领取地点: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

  (一)笔试:溆浦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9)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溆浦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9)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其中舞蹈专干岗位(岗位代码06)、讲解员1岗位(岗位代码07)、讲解员2岗位(岗位代码08)、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9)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即未形成竞争),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

  六、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人员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笔试一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吸毒史检测,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检。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等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等原因出现空缺,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溆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拟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在溆浦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本次招聘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届、2020届、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6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6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报考年龄28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6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时,须填报《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同时对报名、考试人员进行测体温,查健康码、行程卡。体温异常,行程卡有高、中风险区提示,因疫情防控要求需隔离或要进行核酸检测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参加报名、考试时,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测量体温合格后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相关疫情防控具体事宜,请咨询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45-3226177.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每日24小时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未接听电话等等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同时,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溆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溆浦县人社局(0745-3323552)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5-332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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