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7-03 21:1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7-03       报名截止:2022-07-08
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07月13日成立,系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储备、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经营销售建设项目的建设材料及相关设备设施;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供应;电力采购与销售;广告制作与发布;河道整治;货运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经营;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及相关服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旅游项目开发;混凝土制造与销售;矿产品销售等。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招聘计划岗位薪酬(年薪)招聘条件及要求
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专业其它条件
资产经营发展部职员15-9万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经济管理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资产评估与管理、工商管理具有2年以上金融、财会工作经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各岗位关于年龄要求的时间界定: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 (一)
招聘信息通过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henxi.gov.cn)、辰溪新闻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 (二)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8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辰溪县建设环保大楼907室,联系电话:18169451233)
(2)网络报名:发送相关资料至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邮箱(邮箱地址:cxjjtrlzyb@163.com)。
3.报名必须提交的资料:
(1)《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一份;
(3)本人近期半寸彩照、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资料;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资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或将复印件报送至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应聘材料不退还。
资格审查 (三)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审查、体检前资格复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面试 (四)
1.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方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主动放弃。
体检 (五)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应聘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考察 (六)
从应聘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考察对象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考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
公示 (七)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 (八)
经公示无异议的,本公司按《劳动法》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约定试用期,工资待遇按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考察不合格视情节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招聘简章由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8169451233 咨询电话:0745-5222898
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