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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2 15:0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1-22       报名截止:2022-11-28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娄星区区直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区人社局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织系统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共33名(详见附件1)。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其相关材料认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娄星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在娄星区人社局报名(娄星区助民巷与塘角巷交叉口西60米)。
2.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格证书③《2022年娄底市娄星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④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粘贴报名表上)⑥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4)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2020、2021年毕业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以及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笔试准考证:2022年12月8日-9日,在娄星区人社局209办公室领取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应聘人员也可在报名现场选择办理准考证邮寄的方式将准考证寄给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收到准考证后需及时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发现相关报考信息不符,及时与娄星区人社局联系。
笔试内容:文秘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各占50%;体育运动指导岗位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8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20%;其他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和写作占30%。总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4.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进入面试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开考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面试现场公布。
5.综合成绩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综合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公布,公布时间3天。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区人社局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另增加吸毒检测项目。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同时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
(七)公示
考察合格对象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资料原件,交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到原单位办理解聘手续后,凭解聘合同证明书到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
六、纪律要求
(一)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考务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要求,报名和考试时凡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准现场报名和参考,并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个人防控措施。同时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应聘人员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
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娄星区人社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拟聘人员及时报到上班
拟聘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四)娄星区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娄星区人社局0738-821170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