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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4 16:1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04       报名截止:2023-09-09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市委编委《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的有关规定》(邵市编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吸纳优秀人才,确保市公安局所属二级单位邵阳市禁毒社会化事务中心能更好地承担相应的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邵阳市禁毒社会化事务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市禁毒社会化事务中心是邵阳市公安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有负责协助开展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吸毒人员管控、行业禁毒及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社会化禁毒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禁毒信息,数据统计、评估全市毒情形势等信息化工作;完成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全市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四、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大局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2年以上(不含临聘、实习时间),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
4.参加本次选调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和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5.符合本次选调岗位要求(见附件1)。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和公示调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7日8:00起至2023年9月9日18:00止。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shaoyang.pzhl.net/)进行网上报名,本平台不推荐使用苹果设备或手机等移动终端,请使用电脑登录网页进行注册报名。报考对象需通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邵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2023年邵阳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相应部门签署意见后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网上报名时提供电子材料包括:在报名系统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200KB以内,不得使用身份证或纸质照片翻拍上传)等,单张图片大小不宜超过500KB,图片总量大小不宜超过10M,否则容易造成上传失败导致报名不成功。应聘者需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联系人:肖凌云,电话:0739-8932177。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工作人员将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选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经资格初审后,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aoyang.gov.cn/)查询服务“查询服务---事业单位招考成绩查询”窗口。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3张,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按照面试人数与公开选调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书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2个工作日为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至招聘单位人事部门领取。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保留二位小数。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邵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s://gaj.shaoyang.gov.cn/)、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aoyang.gov.cn/)公布。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学历仍相同的,则工作经历长的优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后续规定和行业上位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对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进行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市公安局成立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在以上体检、考察程序中,若出现不合格不符合要求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调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拟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为公务员的,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后果自负。
(二)参加选调人员与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39-5026061。
七、其他
本次选调所有信息均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邵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邵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