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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2 12:14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4-01-06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社区工作服务水平,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9]9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8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昌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名,其中男、女各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2.报考对象本人、父母或配偶户籍在文昌街道范围内或在文昌街道辖区内本人或配偶有房产的常住人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5)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
(6)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7)有截留挪用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8)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违规建墓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人事关系的;
(11)现役军人。
(1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3)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洞口县文昌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招聘信息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kou.gov.cn/)、洞口县党建网(http://www.dkdj.gov.cn/)予以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6日(上午8:00-12 :00,下午2:30-5 :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到洞口县文昌街道基层党建办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张东红,联系电话:19974156236
3.报名程序及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背面标注本人姓名)3张(含电子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②报考人员需要出具本人或父母或配偶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本人父母户籍在文昌街道的,提供父母户口本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与父母关系证明;配偶户籍在文昌街道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③户籍不在文昌街道且常住在文昌街道的人员提供文昌街道辖区内的房产证明(以原房产局出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国土局出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示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为依据)。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⑤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洞口县文昌街道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
4.报名费用:本次笔试不收取费用。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招聘人数按比例核减。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洞口县文昌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领取准考证时,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体检整个过程,请慎重保管。)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洞口县党建网上公告。
(七)部门联审
对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2:1的比例对入围人员进行部门联审,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联审。
(八)体检
1.体检对象。联审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有相同者,则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大专以上社工专业的优先;若再相同,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若学历层次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递补参照此法。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3.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联审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公示
笔试、联审、体检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笔试、联审、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洞口县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对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不服从分配或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待遇:参照现任的一般社区干部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洞口县人民政府网、洞口党建网)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1.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文昌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监督举报电话:0739--7900067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9--7131003
七、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洞口县文昌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点击下载)洞口县文昌街道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
洞口县民政局
洞口县人社局
洞口县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ongkou.gov.cn/dongkou/rszk/202312/c6660dd0579142ecb6e54b20a74ea2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