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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3 15:5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1-21       报名截止:2021-01-22
根据工作需要,平江县纪委监委下设二级机构网络信息中心、平江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网络信息中心2名、平江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2名(见附件1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足3年的,按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情况为准)。
(二)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1日-1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平江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委会四楼410室)
联系电话:0730-6238958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者填写《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报名表》(报名表上附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需经现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双面打印)。
3.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
选调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原则取消该职位名额。面试时间和方案另行发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如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六、考察
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综合考察,主要了解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同时,还将对其学历水平、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与原单位有无经济纠纷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由选调人员自行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选条件者不予选调。
七、递补
因考核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办理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
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选调单位 |
选调 计划 |
选调岗位 |
性别 要求 |
最高年龄 要求 |
最低学历 要求 |
是否要求 学士学位 |
专业要求 |
1 |
平江县纪委监委网络信息中心 |
2 |
办事员 |
男性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 本科 |
学士学位 |
不限 |
2 |
平江县廉政警示 教育中心 |
2 |
办事员 |
男性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 本科 |
学士学位 |
不限 |
附件2:
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根据工作需要,平江县纪委监委下设二级机构网络信息中心、平江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网络信息中心2名、平江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2名(见附件1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足3年的,按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情况为准)。
(二)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1日-1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平江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委会四楼410室)
联系电话:0730-6238958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者填写《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报名表》(报名表上附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需经现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双面打印)。
3.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
选调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原则取消该职位名额。面试时间和方案另行发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如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六、考察
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综合考察,主要了解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同时,还将对其学历水平、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与原单位有无经济纠纷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由选调人员自行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选条件者不予选调。
七、递补
因考核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办理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
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选调单位 |
选调 计划 |
选调岗位 |
性别 要求 |
最高年龄 要求 |
最低学历 要求 |
是否要求 学士学位 |
专业要求 |
1 |
平江县纪委监委网络信息中心 |
2 |
办事员 |
男性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 本科 |
学士学位 |
不限 |
2 |
平江县廉政警示 教育中心 |
2 |
办事员 |
男性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 本科 |
学士学位 |
不限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