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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潭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9 17:0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12       报名截止:2021-04-1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湘潭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28名,其中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348人,民政系统40人,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40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详情可查询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xiangtan.gov.cn/)、湘潭市民政局网站(http://xtmz.xiangtan.gov.cn/)、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tzy.com/)以及相关招聘单位网址:

  湘潭市中心医院:http://www.huijing.org/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xtsyyy.com/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xtsdermyy.com/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xtfuyou.com/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http://www.xtswyy.cn/

  湘潭市中医医院:http://xtszyyy.com/

  湘潭市口腔医院:http://www.xtskqyy.com/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http://www.xt3yy.com/cms/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http://www.xtlyy.cn/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全科医学、运动康复、临床病理学等几个专业未在该目录内,为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高校新开专业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6.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021年应届毕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4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A类岗位招聘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

  B类岗位招聘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免笔试)。

  C类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2019届、2020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8∶30-5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在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6月11日8∶00—6月19日9∶30.笔试和面试都须提供准考证(免笔试考生凭报名表参考),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5、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湖南卫生人才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报名、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在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90%,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10%,涵盖时事政治等知识面。总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9: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仔细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以及疫情防控提示所需资料。所需资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各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相同试卷所有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但如果考同一试卷的只有1人,则划定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疫情防控措施。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各招聘单位网站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在准考证打印规定时间内将准考证和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打印,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查时用。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口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不再核减招聘计划;实际参加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时间、方式、地点和相关规定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七、合成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以上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报考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各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查合格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各主管部门网站以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各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编制备案制人员管理。

  十二、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0731-84822247.

  政策咨询电话:

  湘潭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731-58214850;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731-58669009;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0731-52705110;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31-58577507;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0731-52875025;

  湘潭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731-55519256;

  湘潭市口腔医院人事科0731-58232709;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31-55989858;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0731-52518108.

  监督电话:

  湘潭市纪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731-58555268;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

  0731-55989872;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731-5251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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