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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2023年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14:0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4-06       报名截止:2023-04-21

  为推进人才强区、人才兴教战略,实施名师工程,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学特殊人才1人,名优教师2人。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与方法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与岗位

  引进计划:中学特殊人才1人,中学名优教师2人。

  工作岗位:风车坪学校北校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名优教师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9日后出生,含当日);特殊人才4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9日后出生,含当日)。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中任教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2.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专业需与所报考的学科相符(特殊人才无学科限制)。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4.具有五年及以上初中或高中教学、教研经历。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岗位条件

  1.特殊人才(无学科要求):符合(一)(二)项条件,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

  (1)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或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模、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管理者)、育人能手、园丁奖、优秀教师、模范教师;

  (2)近五年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导师,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工作室成员;

  (3)近五年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不含录像课)、教育教学能手、教师素养大赛一等奖或特等奖获奖者,“一师一优课”“精品课程”获省级以上优秀奖励者;

  (4)国家、省“双名工程”培养对象、省“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省“青年精英教师培养对象”、省“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

  (5)近五年内在办学规模12个教学班及以上的中学从事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管理工作累计三年及以上、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且近五年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育专家、名校长(书记)、优秀校长(书记)、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管理类综合性荣誉。

  2.名优教师:符合(一)(二)项条件,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

  (1)近五年内由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育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

  (2)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不含年度考核优秀)、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3)近五年内在中学担任班主任三年及以上,且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奖励或个人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

  (4)近五年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含录像课)、教育教学能手、教师素养大赛一等奖或特等奖获奖者,“一师一优课”“精品课”获省级以上奖励者,湖南省集体备课大赛省特等奖、一等奖的主备。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和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免费师范生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职)用后服务期限未满或对事业单位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各县市区)在编教职工。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2023年3月31日一4月18日。

  2.公告发布渠道: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湘潭市人事

  考试网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一4月21日17时。

  2.报名方式:釆用网上邮箱报名方式,考生按要求提交信息和符合报名资格的附件资料。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邮箱为:3388937185@QQ.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姓名+风车坪学校北校区+报考岗位名称”),逾期不予接收。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电子档:①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加盖公章);⑦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以及任命文件或聘书)、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如:报考资历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则上传优秀教育工作者证书或认定文件;报考资历为“副校长”,则上传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和任命文件或聘书。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为无效报名。

  “近五年”岗位条件材料取得的有效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9日,其余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诚信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所有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初审合

  格人员名单将在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面试开考比例:特殊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名优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3,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雨湖区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到1:2,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2.面试内容及成绩合成。

  (1)特殊人才面试釆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3个题目,1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第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成绩时,由主考官现场加试一题,按照加试题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名优教师面试釆取答题+试教的方式进行。

  ①答题:3个题目,1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名优教师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40人以下(含40人)时,直接进入试教环节。名优教师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40人以上(不含40人)时,先进行答题,再根据答题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试教对象,出现考生放弃时,按答题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最多递补两次。同一岗位答题成绩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时,并列人员都进入试教环节。名优教师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②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一节微型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

  ③名优教师面试成绩合成: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40人以下(含40人)时,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40人以上(不含40人)时,面试总成绩=答题成绩×40%+试教成绩×6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面试总成绩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时,以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雨湖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2.要求:提供从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

  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特殊人才按答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并增加心理测试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人选时,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考察人选按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选中确定。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如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人选时,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取消人才引进计划数。

  公示。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雨湖区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在雨湖区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空缺岗位情况报区人社部门审核确定聘用岗位等级。

  在编教师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对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要对照人才引进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名者因个人填写失实、有误或资格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0731-58256814. 58257665;

  监督电话:0731-58205872(雨湖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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