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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2 16: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2-22       报名截止:2022-02-25
为加强县委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全额事业编人员6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中共凤凰县委办公室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人才库符合条件人员及党委(党组)推荐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从事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有关工作尚未解密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1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县委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县委办公室二楼)。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3张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5.报考综合1、综合4岗位需提供在州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署名文章复印件;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报名时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或参公身份。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县委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对报名人选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县委办公室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计划笔试开考比例为1:3,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委办公室提出意见,核减、取消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等造成选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出现同成绩、同排名的情况影响下一环节对象的确定,需进行加试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委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采取等额考察方式,由县委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考综合3职位的还须进行政治审查。若有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九、试用和调动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选调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或放弃选调造成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即上岗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由县委办公室考察,考察结果呈县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如果不适合担任选调岗位工作的回其所在单位,合适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743-3221335(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考务咨询电话:0743-3221133(县委办公室政工人事股)
十、有关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县委办公室政工人事股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本公告组织实施。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有弄虚作假、随意放弃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相关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开选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选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级及以上公开遴选(选调)考试。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处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在招考各环节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凤凰县委办公室
2022年2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