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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9 10:15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4-01-13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5名(其中局机关招聘5人、留置看护支队90人、看守所1人、交警支队8人、凤凰古城站派出所1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02招聘岗位
(一)局机关文职辅警一,面向社会招聘3名,男性;
(二)局机关文职辅警二,面向社会招聘2名,男性;
(三)州看守所辅警,面向社会招聘1名,女性;
(四)交警支队辅警一,面向社会招聘4名,性别不限;
(五)交警支队辅警二,面向社会招聘2名,性别不限;
(六)交警支队辅警三,面向社会招聘2名,性别不限;
(七)留置看护辅警一,面向社会招聘2名,男性;
(八)留置看护辅警二,面向退役军人招聘50名,男性;
(九)留置看护辅警三,面向社会招聘28名,男性;
(十)留置看护辅警四,面向社会招聘10名,女性;
(十一)凤凰古城站(高铁)辅警,面向社会招聘1名,男性。
0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较强的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三)州公安局机关文职辅警一,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62米以上;
(四)州公安局机关文职辅警二,专业不限,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五)州看守所辅警,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六)交警支队辅警一,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七)交警支队辅警二,计算机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62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八)交警支队辅警三,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九)留置看护辅警一,汉语言文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十)留置看护辅警二,专业不限,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退役军人;
(十一)留置看护辅警三,专业不限,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十二)留置看护辅警四,专业不限,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十三)凤凰古城站(高铁)辅警,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之前出生)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十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十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04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每日8:30-12:00、14:30-17:00。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官(士兵)证(所有报名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填写《报考湘西州公安局辅警招考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2张,现场测量身高。
2.现场报名地点:湘西州公安局1楼103办公室(湘西高新技术开发区州府西路5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事先经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辅警相关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初核,初核合格后按相关要求如实填报资料,确认报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要与人社部门协商调整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所有考试环节,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评
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30岁以下4分30秒、31岁以上4分45秒合格),女子800米(30岁以下4分20秒、31岁以上4分35秒合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若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招聘人员面试成绩需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面试分数。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末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中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检测和心理测评两个项目,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资格、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七)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西州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州公安局调查核实,并明确作出可否聘用的结论。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期限首次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州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服从岗位调整,服从日常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05保障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湘西州公安局辅警,按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州公安局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薪酬按《湘西自治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的意见》办理,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层级工资、特殊津贴、考核奖金等,每月应发工资3500元左右。留置看护辅警执行看护任务期间,适当享受补贴。
06特别提示
(一)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参加笔试人员和考试入围体检、政审的人员,请随时保持手机畅通,等候通知,逾期未参加视为缺考。
(四)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试各环节成绩在湘西州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07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考风考纪。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08本简章由湘西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3-8713265
监督举报电话:0743-8713116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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