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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东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2 19:0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02       报名截止:2023-07-08

  为满足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需要,经公司研究,报请东安县县委县政府批准,东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东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东安县城投)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属于东安县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城市建设、国有资产资源运行管理、园区建设等领域的开发建设工作。公司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奋斗、担当、创新、卓越”为核心价值观,以“诚信务实、品质至上、效益优先、合作共赢”为经营理念,坚定不移地走“助推产业、转型发展”的市场化道路,目前主要业务已涵盖园区建设、乡村振兴、产城融合、健康养老、金融、采砂采矿等多个领域。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4名工作人员。详见《东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东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3年7月6日8:00至7月8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报名网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

  2.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所有考生自行认真阅读《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有疑问的,请致电0746-4223569。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7:0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公示。

  (三)笔试

  1.开考比例

  业务经理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其余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须专题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开考。

  2.笔试内容

  测试岗位相应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不再另行发布通知,因忘记或其他原因没能及时参考的,一切后果自负。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如对本人成绩有疑议,三天内(以成绩公示的第二天起算,过期限后,不接受查分),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606办公室填写书面申请方可复查。复查只能查询本人成绩,复查结果只通知本人,不再另行公示。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资格初审由东安发展集团负责,地点设在:东安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东安县白牙市镇八角街108号),资格初审时间在公布资格初审对象时一并公布。

  2.资格初审对象: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业务经理岗位按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初审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拟入围资格初审对象,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初审对象。

  3.资格初审的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东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含电子学历证书备案表)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交由工作人员查验。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审查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我县人事招聘考试违纪处理。

  5.资格初审对象递补:资格初审时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初审不合格,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的对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2.等额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共12分钟(其中审题6分钟,答题6分钟)。

  4.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资格复审

  参与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七)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业务经理岗位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造成的空缺进行顺延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岗位要求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的进行顺延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拟录用人选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企业身份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评为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聘用合同》。

  4.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六、薪酬待遇

  按照公司有关薪酬分配制度执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地方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七、组织实施

  1.本次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联系人:陈梦婷

  联系电话:18374619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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