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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9 12:1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2-27
因工作需要,临湘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1、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
2、选调岗位: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财务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临湘市事业单位具有全额或差额编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关财务工作经历2年以上。
4.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5.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6.选调条件有关说明。
选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处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与临湘市委巡察办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8.工勤人员;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2月16日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临湘市委巡察办105室,联系电话:0730-3735105。
2.报名材料。填写《临湘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编制卡,现编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证明(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
3.报名要求。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开选调公告,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湘市委巡察办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委巡察办统一制作发放。
(四)考试
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考试由市委巡察办组织实施,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委编办、临湘市人社局参与,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及党纪党规。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考核由临湘市委巡察办组织实施,参与考试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环节。报考人员在近三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的,每次加1分;参加过巡视巡察、执纪审查和监督检查获评先进的依据影响力和权重酌情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4.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考核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5.同分处理办法。总成绩相同的,以有在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毛发检测项目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临湘市委巡察办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对象。
(七)跟班试用
拟选调对象跟班试用3个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临湘市委巡察办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考试成绩、拟选调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
(九)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
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试用合格的差额编制人员按程序转为全额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1.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以及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举报受理单位:临湘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监督电话:0730-3711531
中共临湘市委巡察办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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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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