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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7 16:01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20
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桑植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对象为公益性岗位辅警,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质及工作需要,只针对符合公益性岗位情形群体。坚持公开择优、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原则。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采取笔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8人,其中职位1招聘5人,限女性,主要从事接警及派出所社区基层工作;职位2招聘13人,限男性,主要从事派出所社区警务协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并毕业一年以上,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户口;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户口的退役军人。
1.职位1:女性,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2日—2005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身高不限。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学历高中以上。
2.职位2:男性,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岁以下(1988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2日)、学历高中以上。
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经济债务纠纷,无吸毒现象,作风正派。
4.无纹身,身体健康。
5.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桑植县公安局公益性岗位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岗位调济。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过吸毒史的人员;
6.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旁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人员;
7.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旁亲属中是否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人员;
8.家属三代以内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9.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公告。通过桑植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桑植公安”对外发布,向社会公告。
2.报名。报名者持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就业创业证(第7页有认定情况登记)、本人近期3张免冠照片到桑植县公安局政治办公室(401室、电话:6256014)报名。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照录取人数的1:2进入下一轮(报名人数不足免试)。
4.体能测试。男子跑1000米,4分25秒以内为合格;优先录取体能合格者,如合格人数不足,按体能成绩从优往后录取。
5.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入围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负担。
6.政治审查。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和有无吸毒情况检查。
7.聘用。对符合条件的,聘用为桑植县公安局公益性岗位辅警,与其签署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协议书(协议一式三份: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人各执一份),安排15日试岗期,试岗合格后正式上岗,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
2.根据报名情况,其他时间随时通知。
六、待遇:
享受桑植县公益性岗位待遇(工资+五险),另加基本补贴。
七、服务年限
三年,从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起算,不超过三年,协议为一年一签。
八、聘用后管理
聘用人员将按照《桑植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对于表现优秀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表现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据《桑植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开除。
九、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桑植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政策和公告内容由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桑植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桑植县公安局政治办
联系电话:6256014
联系人:张涛15074472818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桑植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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