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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6 10:4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由湖南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管理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地处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陵寝地、中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株洲市,距长沙仅30分钟车程。
学校始建于1959年,已有60年办学历史。分芦淞校区和云龙校区,现占地700余亩,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配套了以中医药为主体的环境设施,校园绿化美化全部采用药用植物,具有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近几年来,参加全国举办的助产、中医护理、康复、中医临床技能、中药、针灸推拿等各类技能大赛,均取得了团体第一名或一等奖。有“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合格单位”、“湖南省卓越校培育单位”、“湖南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等多个荣誉称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审计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1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网站(http://www.hntcmc.net/index.ht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组织人事处101办公室。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需盖学校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9月19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所有的岗位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科研、教学等能力,总分100分。以上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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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731-28519112(监察审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