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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09 14: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09       报名截止:2021-07-23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为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地点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12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1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报考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rzy.jiangsu.gov.cn/cz/)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7月12日9:00—7月14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6日9:30起在http://www.czks.cn/info.do?op=ks_info_list&news_type=71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测试;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2.人选确定
报考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9883396;8806084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8060739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