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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连云港市东海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4 21: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3-24       报名截止:2021-03-31

  为满足工作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东海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护理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护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90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参照东海县县级公立医院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03月29日-2021年0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03月29日-2021年0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招聘部门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03月29日-2021年0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由他人代报,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地点: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疾控中心大楼106室)。

  (六)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

  1、《东海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表中除审查意见以外的空格均须填写,无相关信息的填“无”,在“报考人(签名)”处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在一页);

  3、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上材料审核后原件退还。

  (七)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八)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在东海县卫健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护理人员、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九)领取技能操作考核通知书

  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缴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03月30日下午14:30-18:00至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疾控中心大楼106室)领取技能操作考核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或操作考核通知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代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考生身份证原件及缴费凭证。

  五、考试

  应聘人员在考核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核方式

  采取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二)成绩计算及公布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将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三)、考核时间、考核地点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技能操作考核通知书。

  应聘人员携带技能操作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核。

  六、考察体检

  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放弃,后果自负)。考察体检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及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东海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入职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65431.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16501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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