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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1 21: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31       报名截止:2021-08-07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连云区户籍的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2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连云区户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yun.gov.cn/)下载。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并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连云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六)列入江苏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2016年入学前已按规定与连云区卫健委(原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计划生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七)达到毕业要求,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区卫健委负责。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6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科(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楼A区210室)。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区卫健委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2238321.
(二)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连云区卫健委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四)报名费用
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区卫健委组织。
(一)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医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并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由连云区卫健委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工作由连云区卫健委统一组织,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须按规定退还培养院校发放的生活费并补交学费和住宿费,并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0328208、13961391516.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1888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