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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0 21:3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19       报名截止:2021-11-28
因工作需要,东海县行政审批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代办服务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代办服务人员8名,岗位职责见附件1.
(二)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形象好。
(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普通话流利,声音清晰、柔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八)本次招聘的岗位不限户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将应聘所需材料电子档打包压缩,以姓名命名后发至电子邮箱:dhxxzs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姓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9:00—11月28日18:00.(网上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对招聘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518-8728700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材料及收费
1、《东海县行政审批局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3),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查询、下载;
2、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电子档);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和“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应聘岗位的报名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及正式工作期间),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招聘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5)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及礼仪等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行程卡”、“苏康码”并且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符合标准、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的人数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为上一年度东海县最低工资标准1.5倍,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九、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030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8-8728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