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11-25 19: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2-01       报名截止:2021-12-03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匹配单位职能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高邮市农业农村局惠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具备高邮生源或高邮户籍,以及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9日至2003年12月3日期间出生);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6.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3名,详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
1 |
高邮市惠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
01 |
2 |
大专及以上 |
经济类 |
2 |
高邮市惠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
02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文游中路173号)1号楼三楼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蔡智慧;联系电话:13773430396)。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2021年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经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最迟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报名期间,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应安排专人现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组织统一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人社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以百分制计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从报名成功当天开始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笔试前确定的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如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5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后待遇按《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和待遇管理的指导意见》(邮人社〔2020〕105)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0514-12388.高邮市纪委监委驻高邮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4—84683806.
本公告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高邮市农业农村局惠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具备高邮生源或高邮户籍,以及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9日至2003年12月3日期间出生);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6.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3名,详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
1 |
高邮市惠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
01 |
2 |
大专及以上 |
经济类 |
2 |
高邮市惠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
02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文游中路173号)1号楼三楼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蔡智慧;联系电话:13773430396)。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2021年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经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最迟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报名期间,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应安排专人现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组织统一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人社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以百分制计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从报名成功当天开始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笔试前确定的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如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高邮市农业农村局惠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具备高邮生源或高邮户籍,以及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9日至2003年12月3日期间出生);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6.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3名,详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
1 |
高邮市惠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
01 |
2 |
大专及以上 |
经济类 |
2 |
高邮市惠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
02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文游中路173号)1号楼三楼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蔡智慧;联系电话:13773430396)。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2021年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经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最迟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报名期间,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应安排专人现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组织统一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人社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以百分制计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从报名成功当天开始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笔试前确定的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如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为进一步拓宽青年干部人才来源,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强化现代化新港城建设干部人才支撑,连云港市决定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选招40名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网络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2022年QS世界排名前200的国(境)外高校中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人才。
二、选招岗位
详见《江苏省连云港市2022年事业单位名校优生选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党建网(http://www.lygdj.gov.cn/)、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党建云”微信公众号、“花果山英才”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待遇
(一)选招人员列入正式事业编制。
(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5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三)博士研究生连续3年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购房券。
(四)选招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人才公寓。
(五)选招人员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由组织部门统筹管理,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使用;对专业水平较高、综合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聘职称。
(六)选招人员已享受过连云港市相关人才待遇的,不再享受以上补贴及购房券。
五、选招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上传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选招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名校优生选招”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8日9:00至2021年12月27日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
应聘人员如需咨询报名平台相关技术问题或选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请直接与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具体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可到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如3个工作日没有审核结果,应电话联系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了解审核情况。
2.应聘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选招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选招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招工作全过程。在选招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表》中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招岗位。选招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9:00-16: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专业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连云港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党建云”微信公众号、“花果山英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党建云”微信公众号、“花果山英才”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技能测试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
有技能测试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按照各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在1:10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无技能测试的,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10倍(不含10倍),面试前先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分数高低,按照各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在1:10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参加),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适岗能力评价、技能测试、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有技能测试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或无技能测试的,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过程中将对应聘人员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复核。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党建云”微信公众号、“花果山英才”微信公众号、各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招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招岗位空缺时,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选招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选招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举报电话:
连云港市委组织部:0518-12380、0518-85804289;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5812083.
监督电话: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8-8581258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5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后待遇按《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和待遇管理的指导意见》(邮人社〔2020〕105)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0514-12388.高邮市纪委监委驻高邮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4—84683806.
本公告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5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后待遇按《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和待遇管理的指导意见》(邮人社〔2020〕105)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0514-12388.高邮市纪委监委驻高邮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4—84683806.
本公告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或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并在2021年12月3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日)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日)内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四)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五)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报考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2021年12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sthj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2:00
提醒: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12月6日9:3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考试前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常州市天宁区河海东路9号2号楼四楼)
3.报考人员须携带《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1张2寸证件照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现场核验)(其中:2021年12月3日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档案关系托管部门的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4.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领取准考证,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6.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当天在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面试
1.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4.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生态环境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系统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196310.8568275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6037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