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4-06 15:4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1名,主要在我县镇从事基层统计公共服务工作。
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二)灌南县户籍(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或灌南生源地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学籍相关材料);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不适合从事统计行政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统计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受疫情影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报名人员请将本人报名材料通过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gntjjbgs@163.com,标题为“应聘人员姓名(如张三)”,报名材料如下:
(1)《灌南县统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近期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09:00—4月18日18:00
3.报名咨询电话:0518-83968600
(二)资格初审
按照应聘岗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到县统计局606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未领取准考证,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统计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南县统计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灌南生源地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原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缴纳100元面试费。符合减免政策的,凭有关证明在资格复审时办理减免手续。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统计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之情形等情况,在公安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首聘3年合同,人员工资待遇按最低工资标准2倍计算(目前每月1840*2=3680元),分为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考核合格续签人员工资待遇将相应增长;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县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961338442。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1名,主要在我县镇从事基层统计公共服务工作。
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二)灌南县户籍(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或灌南生源地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学籍相关材料);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不适合从事统计行政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统计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受疫情影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报名人员请将本人报名材料通过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gntjjbgs@163.com,标题为“应聘人员姓名(如张三)”,报名材料如下:
(1)《灌南县统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近期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09:00—4月18日18:00
3.报名咨询电话:0518-83968600
(二)资格初审
按照应聘岗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到县统计局606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未领取准考证,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统计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南县统计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灌南生源地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原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缴纳100元面试费。符合减免政策的,凭有关证明在资格复审时办理减免手续。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统计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之情形等情况,在公安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首聘3年合同,人员工资待遇按最低工资标准2倍计算(目前每月1840*2=3680元),分为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考核合格续签人员工资待遇将相应增长;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县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961338442。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