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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7 10:1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7-11       报名截止:2022-07-12
海州区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海州区教育局决定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海州区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的招聘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2018-2021年已招聘为海州区政府购买服务的幼儿园教师且在合同期内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本人的报考岗位,到相应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详见《海州区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招聘单位信息表》(附件3)。
海州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8-83086805.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海州区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其中:能够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其中3-4项材料原件报名时暂存于招聘单位,待海州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退还。
(五)如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不足,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在《报名表》中相应栏目中注明。如招聘岗位的录用人数不足,将核减该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岗位,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相关幼儿园。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组织。
(二)面试
1.应聘人员凭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演课(含专家提问,时间为6分钟)。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视疫情形势,由各招聘单位按区教育局要求的统一时间组织面试,并通知应聘人员按时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
(三)面试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若出现并列,需进行加试。体检由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则在应聘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管理和待遇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录用为编外幼儿园教师,实行劳务派遣,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区财政按人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政府购买服务教师的工资待遇;到乡村幼儿园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教师,由所服务的乡村幼儿园另外发放乡村教师补贴。
七、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各环节均须按“海州区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时刻关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纪律监督
海州区教育局纪检办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086850.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