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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海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20:3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06       报名截止:2023-06-13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东海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6月12日至2005年6月13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6月12日至2005年6月13日之间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聘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6月12日至2005年6月13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东海县人民医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人民医院负责。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和缴费同步进行。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报,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地点:东海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六楼人力资源部。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东海县人民医院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0303888。

  (二)现场报名、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东海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近期同底版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以上2.3项材料审核后原件退还。

  (三)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东海县人民医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2:1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东海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东海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考察体检。体检由东海县人民医院组织,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东海县人民医院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东海县人民医院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薪酬待遇按东海县人民医院参编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企业保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65431。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1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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