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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4 13: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01       报名截止:2021-04-30

  苏州市职业大学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自1981年成立以来,秉承"勤、勇、忠、信"的校训,赢得了显著的社会声誉,成为区域品牌院校。学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抓住立德树人、成就师生根本任务,积极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整体规划,坚持质量为先,坚定精准发展,大力培养"高品德、高技能、高适应"的人才队伍,实现学校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协同创新、融合共赢,努力建设全国一流品质院校,并积极实现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目标。

  学校现有石湖、干将路、潭山和吏舍弄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262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9余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61.6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亿元。设有12个学院(部),现有涵盖理工、文史、艺术、师范、体育等科类共56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名。专任教师793名,其中正高职称64名,副高以上职称354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7.78%;有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3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9人,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3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苏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http://zhaopin.jssvc.edu.cn/

  电话:0512-66875137郑老师、0512-66503830沈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编制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邮箱:rsc@jssvc.edu.cn

  3、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1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3)非2021年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经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招聘信息"栏(https://www.jssvc.edu.cn/zpxx/)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三天后,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考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

  3、笔试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为主。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面试由专业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组成,专业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能力测试不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总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增设笔试的岗位,如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能力成绩高者在前,如专业能力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安排加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成绩高者在前,如专业能力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安排加试。

  5、考试成绩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学校决定递补(也可决定不递补),再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jssv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1)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

  (2)给予一次性房补,博士研究生30万左右,教授50-70万元;

  (3)给予科研启动金,博士研究生5-10万元,教授20-30万元。带入科研项目的,根据学校规定给予配套,并且每项目另增加科研启动金2-8万元;

  (4)博士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补贴;

  (5)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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