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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08 17:0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2-07       报名截止:2022-02-10
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内高层次、紧缺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建邺区人民政府网(http://njjy.gov.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31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指1976年1月31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31日;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2022年1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发送时间为2022年2月7日09:00-2月1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命名方式: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南京市建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2月7日-2月10日09:00-12:00.14:00-17:00.
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2年2月10日18:00之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2月7日9:00-2月11日10:00.陈述申辩材料发送至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2月7日-2月11日09:00-12:00.14:00-17:00.处理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笔试组织单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不超过实际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
面试由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工作由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方法等,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5-87778051
2、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87778051
(二)监督电话:
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8777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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