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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2023年招聘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21:2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14       报名截止:2023-06-28

  根据南京市玄武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校医、总账会计共5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wzf.gov.cn)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小学教师:语文1组6人、语文2组6人、数学1组6人、数学2组6人、英语2人、音乐4人、体育3人、美术1人、科学1人

  幼儿园教师:6人

  中小学、幼儿园校医:10人

  中小学、幼儿园总账会计:6人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教师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至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符合《2023年南京市玄武区编外教师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详见附件)。满足以上条件且有两年及以上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小学、幼儿园代课经验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毕业时间不做要求。

  2、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毕业时间、学位及所学专业不做要求:

  (1)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区(县)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称号;

  (2)获得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区(县)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系列相应学科一级教师职称;

  (4)有两年及以上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小学、幼儿园代课经验的教师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和表彰。

  应聘人员工作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二)编外校医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校医事业,具备校医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excel表格。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护理学。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1)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含卫生保健教师)工作满两年(工作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2)已取得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

  (三)编外会计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会计事业,具备总账会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会计。

  3、具有两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有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点击“http://47.92.104.188/”链接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或材料提交不完善,请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至“毕业证”栏;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含二维码)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

  (3)学位证书上传至“学位证”栏;

  (4)教师资格证书的电子照片上传至“获得的资格证”栏;

  (5)编外会计须提交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证明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内(“单位盖章工作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劳动合同”);

  (6)符合放宽条件者,须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

  (7)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须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上传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3)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4)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者需确认网上报名所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在招聘期内联系畅通,如因个人电话原因造成的信息不畅,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6月29日中午12:00(工作时间内)。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6月29日16:00(工作时间内)。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7:00(工作时间内)。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统一采用白色A4打印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前需缴纳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面试均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组织。

  1、笔试

  考核内容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可于五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2、面试

  (1)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岗位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合格线为60分)。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书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2寸);

  ④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者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现金9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2)面试

  编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编外校医和编外会计面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按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规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招聘岗位由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劳动合同签订及待遇: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与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薪酬:人均年人力资源成本12-14.8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管理费用)。

  四、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报考或办理聘用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用工咨询(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4550138

  报名和考务服务咨询:025-84687244

  监督电话(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4550372

  咨询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9:00-12:00或14:00-17:00

  本公告由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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