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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合同备案管理护士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9 16:1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加强建邺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建邺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jy.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邮箱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邮件请以“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发送,发送后请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报名邮箱及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栏。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00-9月6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提交材料:

  (1)《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电子稿);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5)本人专业学科称号证书及其他代表个人荣誉、业绩的材料(限报10项)。

  4.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负责;

  (4)所有报名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资格审查

  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招聘条件,负责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人员在收到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到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单位地址”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将视通过资格复审人数,采取笔试加综合考评,或直接综合考评的方式。

  笔试、综合考评均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笔试、综合考评均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合格线为70分;综合考评采取百分制,具体形式和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各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80分。

  1、笔试加综合考评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大于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取笔试加综合考评方式。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评成绩占70%来计算。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5确定各岗位进入综合考评人员。综合考评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综合考评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取直接综合考评的方式招聘。综合考评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笔试、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

  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者取消考察、体检资格。考察由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方法等,并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建邺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025-86553922

  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7778244、87778242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7778270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充实护理人员力量,提升区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委托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卫生系统合同备案制护士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二)专业、学历等要求。

  1.护理与护理学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市户籍或生源(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参加南通开发区(新开、小海、竹行、中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截止2021年7月31日)的应聘人员,要求护理与护理学专业,条件可放宽为大专学历,由所在辖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相应证明。

  3.护理与护理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如本科学历非全日制,未参与南通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应聘人员,大专学历须为全日制)。

  4.上述应聘人员均须已取得毕业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人数等详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2021年合同备案管理护士招聘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bm.ntjob.cn/。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9月3日17:00止。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查地点:

  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6)大专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登记页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7)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报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不得进入招聘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8、83558060.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9月9日09:00~9月10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http://bm.ntjob.cn/)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3日在南通人才网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3.笔试成绩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南通人才网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南通人才网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示。

  2.体检。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南通人才网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新开、小海、竹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待遇采用合同备案管理聘用形式,缴纳五险一金,落实所在单位内部同工同酬待遇;中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瑞慈医院托管,参照该中心同岗位、同职称人员待遇。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3596030.

  九、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必须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阶段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同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度);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彩色打印,附件3)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凡体温、“苏康码”、“行程码”异常或“行程码”中带有*号且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资格审查及考试。

  十、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359412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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