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3-01-31 11:5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1-31       报名截止:2023-01-31
为进一步充实镇机关工作人员力量,经合作镇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考人数
现场业主代表1名(男性,不设开考比例)
执法辅助人员4名(男性,不设开考比例)
部门协办员2名(男女不限,开考比例1:2)
三、招考条件
现场业主代表:
1.热爱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和行政辞退、开除记录;
3.男性,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相关类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具备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
5.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或高级职称、业务能力特别优秀的人员,学历或专业可适当放宽;
6.具有三年及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执法辅助人员:
1.具有启东市户籍或者长期居住在启东的人员(由本人提供暂住证或所在村居或所在单位的长期居住证明);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敬业,责任心强,熟悉农村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适应长时间户外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部门协办员:
1.具有启东市户籍或者长期居住在启东的人员(由本人提供暂住证或所在村居或所在单位的长期居住证明);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敬业,责任心强,熟练掌握各项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公安、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院失信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合作镇人民政府310室(组织办)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4)退役军人报名需携带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
(5)填写《报名表》一份(文末下载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带至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录条件由镇组织、纪检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形式
现场业主代表、部门协办员均采用面试方式,执法辅助人员采用面试加体能测试方式。
面试重点考查口头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体能测试参照《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未达合格线者不再进入下一轮。
面试、体测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资格联审
根据面试、体测均合格者的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考察、资格联审、体检。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后,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异议经查不属实的,提交镇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后,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岗位根据镇机关工作需要进行分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合作镇现有同类岗位编外聘用人员标准。
六、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合作镇党群工作局牵头实施,镇纪委全程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合作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92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