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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教师招聘公告(24名)

发布时间:2023-03-17 10:5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2023年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中共如东县委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0〕14号),经研究决定,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rdedu.net.cn)、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7年3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3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3年9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招聘批次:第一批次在东北师范大学进行(执行全部招聘计划);第二批次在西南大学(北碚校区)进行(执行第一批次未完成计划)。第二批次招聘计划在第二批次报名前公布,详见变更公告。第二批次招聘时间另行通知。对前一批次已完成招聘计划的招聘岗位,不再安排第二批次招聘。

以上安排视各批次招聘计划完成情况来确定。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

1.预报名。预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rdjszp@126.com。考生如实填写《2023年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

第一批次预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4日。报考第一批次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7:30前将《报名表》电子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

2.现场报名确认。

第一批次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地点:2023年3月25日8:30-11:30(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未预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确认需递交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3)本人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如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未有师范类的字样,则需要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意向协议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届时不予聘用)。

(5)《报名表》所填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尽量详尽)。

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确认时,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复审。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现场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二)注意事项

1.每批次招聘每人最多选报两个岗位,请考生将报名表递交第一志愿填报的学校。报名人数须达到本批次本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方可开考。第一批次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安排至第二批次招聘;第二批次招聘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每批次岗位开考情况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于报名现场公告。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面试

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面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内容,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

2.面试形式。

(1)招聘单位初步面试。初步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各学校招聘领导小组与考生进行交流和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单位初步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填报两个志愿的考生分别参加两个报名单位的初步面试,面试成绩单列计算。在初步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志愿填报情况和单位初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模拟上课的人员(初步面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模拟上课),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单位初步面试的成绩以及进入模拟上课的人员名单现场公布。

(2)模拟上课。模拟上课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

模拟上课准备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模拟上课的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具体教材版本为:高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和初中语文、数学人教版,高中数学苏教版,高中英语、初中英语译林版(具体上课内容届时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提供)。

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模拟上课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计算。按单位初步面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现场签约

1.现场签约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2.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者,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与模拟上课成绩均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为先。下同),按应聘人员第一志愿进行投档(投档没满额的岗位,对第二志愿填报该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确定各学校各岗位拟签约对象。

3.招聘单位现场与考生完成签约手续。签约后,招聘单位可安排考生到校跟岗锻炼或顶岗实习,做好跟踪培养与考核相关工作。

六、体检和考察

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毕业生的体检、考察等工作,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七、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送拟聘人员名单至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2023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或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三)递补。本次公开招聘不进行递补。

八、相关说明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从事我县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如东县委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0〕14号),被聘用人员若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以及其他原“985”综合性大学(不含独立学院)2023年全日制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聘用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被聘用到我县县城城区学校任教的,在我县从教期间,5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1.8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4万元。被聘用到我县乡村学校任教的,5年服务期内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至每年2.5万、3万元。

(二)被聘用人员到我县工作每满1年,按补贴标准的50%逐年兑现,其余金额存入教师个人教育专门账户,服务期满一次性兑现给本人。

(三)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将被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被聘用的人员如在我县购买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8万元。购房补贴在本人购房后凭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首期发放补贴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服务期满后发放(如在服务期满后仍在如东任教并购买首套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则一次性发放相应的购房补贴)。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监督信箱:rdxjyjjcs@126.com。

附件:

附件1 23年如东教体系统招聘人才岗位简介.xls (31.00 KB)
附件2 23年如东教体系统招聘人才报名表.doc (99.50 KB)
附件3 江苏省如东县基本情况介绍.doc (59.00 KB)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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