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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8 11:56   责任编辑:xia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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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泗洪县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县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泗洪及教育概况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地处江苏西北、淮河下游,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接壤,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行政区划面积2731平方公里,人口110万,是中国著名的白酒之乡、螃蟹之乡、生态旅游之乡,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近年来,我县持续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先后与泰州市姜堰区、南通市通州区、浙江海亮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形成虎啸龙吟之势,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全县共有普通高中7所、中职3所、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7所、小学19所,在校生22万人、在校教职工1万余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1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条件。相关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4.志愿在泗洪县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泗洪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9306);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各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考察标准、体检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短信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网址(扫码右侧二维码进入报名→):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五)》(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如下:(附件)
(联系人:华老师18351592237王老师17775270711)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教师资格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适用“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暂不提供;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④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成绩表》。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确认的(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现场确认不合格、考生放弃现场确认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直接组织考试,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考点所在省份的健康码,资格复审(考试)前,考生须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时间为资格复审后两日内,面试地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采取演课(试讲)形式进行。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等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即面试总分的50%)为合格,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考察人选名单在考点学校内及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结束两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双向就业协议,以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考点学校内及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选岗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均须参加公开选岗定岗。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2。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洪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学籍档案材料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执行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考察、体检、选岗和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简章发布。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考试组织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进行现场监督。
(三)责任分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527-86239269。
政策咨询QQ群:1156397782。
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0527-807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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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