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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8 21: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14       报名截止:2021-04-16
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集团下辖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泗洪分院)、界集中心卫生院。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2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集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除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为准。其他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初中高职称均不含社区系列职称(报考界集中心卫生院岗位除外)。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4月17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4月17日18∶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卫健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6302901.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4月18日16∶00.
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县卫健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县卫健局的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县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县卫健局人事科联系0527-86302901.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0527—86302901.
(三)笔试
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11:00.
2、笔试内容:01-54.61岗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能力素质”等,55-60岗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县卫健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www.sihong.gov.cn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县卫健局审核。
递补规则。经县卫健局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县卫健局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县卫健局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不能按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考察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未违反计划生育问题证明,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需提供抚养费已缴纳完成证明,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公告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开选岗定岗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的参加选岗的考生进行公开选岗定岗。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3.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由县卫健局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考生当场一次选定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选岗、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选岗、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公告发布。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卫健局共同发布。
2.考试组织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泗洪县卫健局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监委进行现场监督。
3.责任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本公告由泗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795991(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0527—86302901(泗洪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27-86302268(泗洪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7-80791057(泗洪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