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江苏 > 宿迁

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点击查看

2021年宿迁市宿城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全媒体播音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5 19:4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22       报名截止:2021-12-01

  宿城区融媒体中心是宿城区委宣传部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为优化区融媒体中心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满足宿城区新闻事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宿城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媒体播音员(主持人)2名(事业编制),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全媒体播音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并持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合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只需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合格证);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指2003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1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男性要求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要求身高在160cm以上;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50k;⑤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合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只需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合格证);⑥提供突出本人主持镜头的三分钟以内节目视频。

  以上报名材料请压缩打包并标注姓名+性别,发送至邮箱:xcbsqwhcm@126.com。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止。

  咨询电话:0527-80517889 0527-82960369

  2.资格审查、初选:报名时间截止后,评委组通过对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资料、视频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筛选,电话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初选结果。通过审查、初选的报名者,按电话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考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初选的报名者对结果不服的,应在接到电话通知结果后1日内向区委宣传部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接到陈述申辩后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3.通过资格审查、初选的报名者,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4.注意事项:报考者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考试资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面试形式为新闻出镜播音、模拟新闻现场出镜。考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并在宿城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委宣传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宣传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由宿城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17889 0527-82960369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171
 

 报名登记表.doc (36.00 KB)
招聘播音员岗位简介表.xlsx (9.87 KB)

微信搜索公众号【事业单位编制招聘信息(bianzhila)】关注后,回复省份或城市名,获取你关注的城市招考信息!如回复:湖北武汉
编制招聘网

全国编制招聘最新消息导航

直辖市
华北地区
西北地区
东北地区
华东地区
华中地区
西南地区
华南地区

热门城市编制招聘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