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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0 10:3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8-16
宿迁市宿城区乐府兰庭幼儿园为乐府兰庭小区配套园,位于乐府兰庭小区三期西侧。为推动教育均衡发展,让更多孩子享受优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宿迁市宿城区乐府兰庭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教人员(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12名,保育员6名。
二、报考条件
幼儿教师岗位:
(1)热爱幼教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专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幼儿园一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优课评比等获奖者优先。
保育员岗位: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喜欢孩子、有爱心、有耐心、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踏实肯干,身体健康,能胜任幼儿园保育工作;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良好;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8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有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17:00.报名的考生下载报名表、汇总表(本文末附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80KB以下);
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报名表/汇总表”,无需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sqsfy84362461@126.com,邮件主题为“XX岗位+姓名”。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乐府兰庭幼儿园一楼接待室(宿迁市宿城区微山湖路222号)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③学历证书;
④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⑤荣誉证书等;
⑥本人2寸照片2张。
上述②—⑤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3.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成功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课、答辩、才艺展示等形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3),佩戴口罩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教学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
5.此次招聘工作,在体检和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
1.工资待遇按宿迁市宿城区乐府兰庭幼儿园聘用人员工资方案因岗设酬。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3.签订劳动合同。
4.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宿迁市宿城区乐府兰庭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820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