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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招聘专职安全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30 10:0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8       报名截止:2021-07-02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n:8012/zpCandidate/a/login

  (三)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2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③本科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社保关系)等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笔试

  1.001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5:1时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0:1时直接进行面试。

  2.当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上述要求后,增设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

  (七)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在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心理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

  考试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和“苏州高新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与政审

  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九)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和“苏州高新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高新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实施意见》实施,纳入单位专职安全员考核。

  2.由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试用期两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206.

  七、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122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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