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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55名)

发布时间:2022-04-24 13:3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4-29       报名截止:2022-05-06

  2022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29日至2004年5月6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三)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证书。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ARWU、THE、QS、U.S.News、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且须具备学士学位。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均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匹配,且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020年和2021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国(境)外同期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持有不低于任教学段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最迟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2022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2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5月6日9:00-16: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登录“2022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首页链接),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7日9:00-16: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7日9:00-17:00.

  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陈述申辩,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四)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大小限制在1MB以下)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将作为后续审核的主要依据。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归国留学人员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目前就读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4)学习期间获得各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综合性表彰证书等;

  (5)学习期间担任各级学生组织职务或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证书等;

  (6)学习期间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各级学科类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

  (7)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准考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上传《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8)其他材料(如具备):包括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双学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志愿者经历证明、国际交换生经历证明、普通话证书、获得其他奖项或证书、个人特长、发展潜力等其他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五)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网上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者可登录“2022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六)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5月8日9:00至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5.报名截止后,太仓市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登录“2022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6.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面试的方式,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专业评委对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进行公示。进入面试人员登录“2022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进入面试人员在2022年5月12日16:00前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审核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及《2022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材料1-8项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现场校验原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其他工作要求另行安排。(二)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太仓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分数排序。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按实际情况不予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当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服从教师交流安排。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2个月。录用人员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参考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企业人员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年金。被录用教师最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劳动关系。

  十

  疫情防控

  鉴于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考生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考试)的具体防疫要求将于资格复审前在太仓教育信息网和2022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公告。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执行。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太仓市教育局网站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十二、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2.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283006.

  附件:2022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 (58.00 KB)

  太仓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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