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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7 16:2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7-18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吴江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2年毕业生定向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2年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对象为:苏州市吴江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2年毕业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现场复核
1.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地点:吴江区公共卫生中心(高新路551号)A517.
3.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初审和复核,上交复印件,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苏州市吴江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2年毕业生须出示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大专只需提供学历证书);③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内容和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将在笔试考点张榜公布并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为主。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选择事业编制岗位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其他人员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选择合同制岗位并体检。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于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定向就业协议书与工作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须在吴江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就业并至少服务满6年。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按期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复核)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复核)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复核点)参加考试(复核)。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
监督举报电话:0512-63160055.0512-63950942.
九、本《公告》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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