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1-02 13:4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1-09       报名截止:2022-01-10
因工作需要,兴化市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9日至2004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4.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父母或配偶为兴化市户籍);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仍在服务期内的编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行政审批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等内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1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三楼316会议室(兴化市长安中路13-1)。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以身份证号命名的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高320×宽24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例:321281********1111.jpg)。
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时,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办理辞职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合同。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518958(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事业科)
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