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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5 16: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5       报名截止:2021-11-30
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性专业人才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1、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职称的高端人才;紧缺性人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见《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性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2)
招聘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无锡市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xlx.gov.cn);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wx8h--com--22340d8pd.3pco.ourwebpicvip.com/;
无锡市康复医院网站:http://www--wxskfyy--com--d200008pd.3pco.ourwebpicvip.com/。
考务信息等公示公告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xlx.gov.cn)上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其中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和无锡市康复医院相关岗位,后续考务工作的公示公告信息仅在医院官网发布。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中)医师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具备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6)户籍不限;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附件2.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因违纪而受过处理且在禁考期的人员;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梁溪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2、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认证)。
3、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2021年取得的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未拿到证书,凭成绩单证明)。
4、本公告中所指应届毕业生:
(1)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1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三、报名及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初审
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适时启动,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具体报名公告另行发布。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向多个单位同时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见附件3《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投递《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性人才报名表》(附件1.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后扫描PDF格式文档发送)及相关报名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人员应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初审,初审情况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网络报名人员需要经过资格复审,除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和无锡市康复医院外,其他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由报考单位通过邮件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和无锡市康复医院的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面试及成绩公告等相关流程,均以医院官网通知公告为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资格复审通知指定地点参加复审(其他招聘环节防控工作要求参照执行)。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②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合同或在职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2)资格复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交纳考试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准考证
网络报名人员在报名成功后(通过资格复审并缴纳考试费),招聘单位通过报名者邮箱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组织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当单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10人时,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总成绩=考核成绩。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2)当单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10人时,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将组织同分人员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3、考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4、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5、梁溪区卫生健康委适时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每期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五、体检及考察
1、梁溪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经梁溪区卫健委审核后,报市、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如需递补,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并在相关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成功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对拟录取聘用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xlx.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报到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后连续工作未满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0-12388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5041897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梁溪区卫生健康委0510-83158867、0510-85017905.其他各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