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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2 17: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02       报名截止:2023-05-21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师资结构,加大无锡市滨湖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2.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K01,K02,K05,K06岗位招聘要求: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以外的公办中小学或区级以上教科研机构任职的骨干教师,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设区市市级学科教学新秀以上骨干称号或同一层次学科教学骨干称号。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设区市市级学科教学能手以上骨干称号或同一层次学科教学骨干称号。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设区市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骨干称号或同一层次学科教学骨干称号。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特级教师以上骨干称号。
同一层次学科教学骨干称号由滨湖区教育局负责鉴别,报滨湖区人才办备案。
4.K03、K04岗位招聘要求: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初中任教,任教学科与引进岗位相符合的在岗不在编骨干教师,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设区市市级学科教学新秀以上骨干称号或同一层次学科教学骨干称号;
(2)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获得过市级课堂教学类一等奖以上;
(3)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初中任教本学科五年及以上,毕业班任教五年以上,或完成二轮以上循环教学,有学科组长、年级组长等中层管理经验。
同一层次学科教学骨干称号由滨湖区教育局负责鉴别,报滨湖区人才办备案。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6)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在编教师。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至2023年5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汇总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bhjyzp500@163.com。邮件、压缩包、报名表和汇总表应统一命名为“2023年滨湖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姓名+岗位名称”。
3.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无锡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文档及签名的PDF稿,共2份)、《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3,WORD文档);
(2)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以上阶段)、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骨干证书、荣誉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内)、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电子证件照;
(3)教学科研成果材料。需提供本人真实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科研奖励等情况,以及能证明自己教科研成果的其他材料。
材料详细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
5.如报名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义,可于2023年5月22日17:00前向滨湖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二)资格初审
1.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使用的邮箱,请关注邮件通知。
2.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核
考核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教科研成果评比;第二阶段:教学能力测试(上课+答辩)。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考核为教科研成果评比。教科研成果评比由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组织考核。教科研成果评比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70分以上即可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2.第二阶段考核为教学能力测试(上课+答辩)。按不同学科组织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80分的直接淘汰。根据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考试总成绩=教科研成果评分×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70%,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核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原件核对无误视为资格复审通过,通过资格复审方可进入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环节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事业编制手续。录用人员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专业特长,统筹安排到下属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其中,K03、K04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相关政策和人才待遇
(1)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滨湖区教育局安排,由聘用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因录用人员单方面原因,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符合《无锡市滨湖区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相关人才政策(附件5)的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其他说明
本公告规定的学历、称号、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的均含本级。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0-81178611
十、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wx.hrss.gov.cn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公告信息,在滨湖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0510-81178595
十一、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