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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编外护理人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 18:3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23       报名截止:2023-05-26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招聘对象:护理人员15名;

  招聘岗位:具体见《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

  5.户籍不限;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25日—26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护理岗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无锡市广瑞路1215号,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D楼七楼708室),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510-68509013。

  3.报名所需材料:

  ①应聘无工作经历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以及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各类荣誉证书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聘有工作经历者请提供报名表(附件2)、提供个人简历,以及本人身份证、单位从业经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表上插入或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医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缴纳参加考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让其现场扫码加入微信报名群及填写微信报名小程序。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招聘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发布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及面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护理岗位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操作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

  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线,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微信群,收到考试通知信息请及时回复是否参加。

  各项考核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向考生公布。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本单位网站查询最终考核成绩排名。

  四、考察及体检

  (一)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60分为合格线,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入围政审考察名单,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后进行拟录用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社会反响等内容。

  考察合格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在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进行递补,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6850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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