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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机电技师学院2023年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0:5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06       报名截止:2023-05-21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学历专业其他要求

  1电气工程专业教师2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电力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技术与应用、电梯工程技术、工业电气自动化、电子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机电控制类、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或教学经验。

  2数控技术专业教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自动化等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相关专业

  3计算机专业教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传感网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

  4工程测量专业教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测绘工程等测绘类专业

  5机械工程专业教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机械工程类相关专业

  6语文教师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字学、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本科或研究生须为师范类

  7思政教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

  8舞蹈教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编导

  9体育教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体育教育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失信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六)获省级及以上比赛奖励的技能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符合学院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不受名额限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徐州机电技师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见后附表),于2023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94512747@qq.com,并提供相关附件,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本人姓名+编制招聘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应聘人员只能从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2.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后,学校将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完善资料后再次提交审核,不按要求进行材料补充的将视为审核未通过。如未收到回复或有异议,请于6月1日前与学校联系,逾期视同自行放弃。各岗位试讲前均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考核:考核形式为试讲和技能测试。具体试讲技能测试办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进行,同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对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6.公示、聘用: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政策咨询与监督

  (一)政策咨询

  盛老师:15162130169

  (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516-8787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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