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05 15:5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09       报名截止:2021-09-10
因工作需要,盐都区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劳务派遣至盐城市盐都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盐城市盐都区税源共治办公室,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盐城市盐都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为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区行政事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盐城市盐都区税源共治办公室挂靠于盐都区财政局,主要职能为对各相关部门涉税信息进行调研、统计和分析,协调部门间税源管控,服务全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二)年龄35周岁以下(以报名起始日为限)。
(三)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FLG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办公辅助人员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财务财会类。
岗位二:文秘人员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下载《盐都区财政局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盐城市新都西路6号),联系人:陈凯,联系电话:0515-8842916815995191909.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盐都区财政局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本人报名,并持有报名当天的苏康码、14天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有疫苗接种禁忌者除外,但须持有相关医学证明)等,体温无异常;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参加考试的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在笔试时间前14天申请“苏康码”,考试当天提供“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新冠十大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yandu.yancheng.gov.cn/col/col3381/index.html)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
以笔试、面试加权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形式决定,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日。人员录用后,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聘用人员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续聘协议。
六、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8425007.
本公告由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2e78477ff5144af2aa43aaa0e613bb22 (1).docx (16.4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