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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建湖县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华中师范大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54名】

发布时间:2023-04-06 13:4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4-04       报名截止:2023-04-15

为适应建湖教育发展需要,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快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落实“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现就江苏省建湖县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华中师范大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1﹒引进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2﹒引进名额

建湖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本次共引进优秀青年人才5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1)高中学段教师16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3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地理1名。

(2)初中学段教师10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2名、地理1名。

(3)小学学段教师28名:其中语文21名、数学6名、心理健康1名。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建湖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8:30—4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江苏省建湖县2023年面向华中师范大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考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电子邮箱:jhxjyj2023@163.com。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2)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参考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三)聘用

1﹒考察体检。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建湖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建湖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等相当正科工资待遇。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等相当副科工资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等相当一级科员工资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到建湖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建湖事业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建湖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建湖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建湖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建湖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建湖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三)特别支持政策

1﹒尊重意愿。招聘期或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入职一年内,个人有新的选择的,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对在外地试岗后不适应,一年内选择到我县就业的,坚持敞开大门、托底保障。

2﹒见习试岗。鼓励有意向来我县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半年到我县相关单位岗位提前见习,见习期间按正式入职首月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3﹒一事一议。打破专业限制,对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入职一年内个人提出岗位调整申请的,及时调配,力求人岗相宜、人岗相适。

4﹒全程服务。实行“双导师制”帮办,对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由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作为导师,开展工作辅导、生活指导、情感引导,努力为每位入职毕业生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工作生活环境。

5﹒后备培养。凡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培养培训,纳入青年干部后备库,对特别优秀的及时选调进机关或提拔使用。

6﹒拎包即住。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入职后在我县未购房的,根据个人意愿,5年内按照“拎包即住”要求提供免费住宿。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拟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监督电话:0515-80600072(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建湖县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华中师范大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217.67 KB)
附件2:江苏省建湖县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华中师范大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 (31.00 KB)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

建湖县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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