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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130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20:2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06       报名截止:2023-06-19

  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2023年东台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0名(含研究生专项岗位计划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东台市政府网站(http://www.dongtai.gov.cn/)上下载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5日至2005年6月19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15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上半年认定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在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被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9.专业目录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学历学位以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为准。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1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dt.zp885.top:51101/

  1.报名时间:6月15日9∶00-6月19日18∶00;

  2.资格初审:6月15日9∶00-6月20日18∶00;

  3.陈述申辩:6月15日-6月21日期间9∶00-18∶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15日9∶00-6月2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东台市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所报的岗位(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见公告末“招聘政策咨询”。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24:00,相关事宜将在东台市政府网站和“东台教育”、“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东台市教育局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将在东台市政府网站和“东台教育”、“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研究生专项岗位(招聘岗位代码1-6)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部分岗位分A、B岗位,A岗位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B岗位招聘对象不限。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因开考比例不足取消招聘计划岗位须改报其他岗位的除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应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资格不合格,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招聘方法

  (一)考试方式

  1.研究生专项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内容为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面试采用微型课,时间10分钟。

  2.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理论及教学实践)和应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东台市教育局、东台市人社局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提交材料及复审要求,请关注东台市政府网站和“东台教育”、“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复审合格人员可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进行公布。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②面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面试内容为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面试采用微型课、技能考核等形式。

  美术、体育、音乐、幼教学科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技能考核,其中,美术学科技能考核为绘画;体育学科技能考核为球类、田径、体操等项目;音乐学科和幼教学科技能考核为弹唱和舞蹈,弹唱为指定曲目,舞蹈自备曲目(自带伴奏U盘)。美术、体育、音乐学科微型课时间10分钟,技能考核5分钟,合计15分钟;幼教学科微型课时间5分钟,技能考核5分钟,合计10分钟。

  除美术、体育、音乐、幼教学科外,其余学科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微型课时间10分钟。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于资格复审时缴纳。

  (二)体检考察对象确定

  体检、考察工作由东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研究生专项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决出,加试形式另行公布;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加试形式另行公布。

  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东台市政府网站和“东台教育”、“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五、聘用办法

  1.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相应岗位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递补时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舍办法同前。

  2.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将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资格进行最终确认,考生须于资格确认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确认(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作为资格不符处理。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确认通过者,将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及东台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遇有因被取消相应资格或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而出现空缺岗位时,将进行递补,递补方法同上。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另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资格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因此而出现空缺岗位时,依次递补。

  3.选岗。选岗时,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处理办法同前。选岗时间、地点以及具体岗位和选岗办法另行公告。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4.聘用。经东台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学校)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根据相应情况作出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相关承诺。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社局、东台市教育局共同组织。东台市教育局、东台市人社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释。咨询电话:0515-85100511(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0515-89561019(东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26544(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561023(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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