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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扬州仪征市人民医院招聘成熟型备案制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7 20:3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12       报名截止:2021-07-14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熟型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1年仪征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成熟型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动态最新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仪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管理科(仪征市东园南路61号)。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资格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仪征市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因目前疫情防控需要,考生现场报名时需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报名。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报考对象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

  根据“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中第(2)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ww.yizheng.gov.cn/yizhengwjw)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28536.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5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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