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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1 16:3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01       报名截止:2023-03-03
扬州市木偶剧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扬州市木偶研究所的下属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7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如曾获得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艺术类、教育类相关专业和相应学位,且有一年以上与艺术或教育相关工作经历。
6、语言表达能力强,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讲解员和党务等工作。
7、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及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保密意识。
8、符合《扬州市木偶剧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不得报考。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3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1日9:00—3月3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2)资格初审时间:
3月1日9:00—3月3日18:00。
(3)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3月1日9:00—3月4日17: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3月1日9:00—3月5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4-87012106。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附件2)。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适岗能力评价。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超过5:1,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按5:1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数量进入面试。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人才市场网(http://hrss.yangzhou.gov.cn/rcm/yzjob/index/)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适岗能力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面试成绩相同,由综合适岗能力评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招录单位研究确定后按该岗位入围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人才市场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5827005。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4-87012106(工作日09:00—17:00)
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