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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仪征市司法局所属市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9 22:4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2-21

因工作需要,市司法局所属仪征市公证处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3、符合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7日至2007年2月21日之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01

综合文秘

1

3:1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文秘类

取得相应学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217-2月21日,截止时间为2月21日17:00

2、报名邮箱:xx202408@qq.com。

3、报名程序

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1.报名表电子版;2.身份证扫描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以“仪征司法局+应聘岗位代码+个人姓名”命名)投递至邮箱(xx202408@qq.com)。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及考生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2月24日9:00—16:00。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扫描附件2中的报名缴费二维码完成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方为有效,收费标准为100元。资格初审情况及缴费时间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及“仪征司法行政”公众号公布。

()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合格线为60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

笔试结束后,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审查考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及“仪征司法行政”公众号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与仪征市公证处建立劳动合同。拟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仪征市司法局现有编外人员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4-83433501。

六、本简章由仪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2075531。

附件1:2025年仪征市司法局所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缴费二维码.pdf

仪征市司法局

2025年2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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