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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6 10:11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3-04
一、单位简介
抚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4年3月16日,业务范围为开展律师业务活动、法学理论研究、对外交流。抚州市律师协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抚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抚州市司法行政公众号和抚州市律师协会公众号招聘信息中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于2024年3月4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jxfzlvshi@163.com,如需咨询请拨打:0794-8222703。
(二)资格审查、面试
市律师协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报名人员进行择优筛选,接到面试电话者,携带《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抚州市律师协会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薪酬待遇
每月工资待遇3000元起,具体薪酬面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享受有关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工作踏实、细心、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3.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优先。
5.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及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有机关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二)被开除团籍的。
(三)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填写简历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凡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4.抚州市律师协会对本次招聘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fj.jxfz.gov.cn/art/2024/2/21/art_5944_4145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