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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9 20:14   责任编辑:xia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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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崇义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7名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27人。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崇义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该回避。
(三)学历(学位)、专业及年龄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报名第一天)。
(四)其它条件
报考设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宣传动员
由用人单位根据拟招聘的专业等情况派出工作组到相关高校进行宣传动员。
(二)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12月10日。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有:
1.崇义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4.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cyzzbrck@126.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实行现场资格审查,视疫情情况初定2020年12月11日(上午8:30-下午5:30),地点设在崇义县委人才办(地址:崇义县公务大楼201办公室,电话、传真:0797—3812771)。如果改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需提供网上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信息、材料造假或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分高者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入围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二人及以上的考察组。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七)实习
考察合格人员中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直接进入聘用阶段。考察合格人员中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按1:1的比例确定为实习对象,进入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为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中往届毕业生及实习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实习期间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审议。审议批准聘用后,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在工资福利基础上,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人发放人才补贴。同时享受安排人才住房、优先岗位聘任、优先落户、配偶调配及子女入学等待遇。
(二)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发放每月900元伙食补贴,一次性1000元的家具购置补贴。县财政另发放每月2000元基本生活费。县委人才办负责安排入住人才住房。
六、其他
(一)考生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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